关于我们
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(简称山东省老龄办),主要职能任务是: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,研究提出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;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兴办老年事业,发展老年产业,开展各种老年活动;组织发动老年人参与经济建设;对全省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组织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;总结交流经验,具体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各市的老龄工作;承担山东省老龄委的日常工作,督促、检查山东省老龄委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;承办中共山东省委、山东省人民政府及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山东省老龄办为正厅级的办事机构,内设秘书处、老年事业管理处、老年人权益保障处、宣传教育处、老年活动处、机关党委(挂人事处牌子)和山东省老年学学会秘书处、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秘书处、《山东老年》编辑部9个处室,现有人员51人,机关干部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管理。